2022第二届全球太极拳网络大赛

一、主办、承办、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群体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中心、武术研究院、中国武术协会

承办单位:华奥星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武术协会,各行业体协,有关体育院校

推广单位:博睿体育

二、参加对象

全球太极拳爱好者。

三、报名、比赛时间(北京时间)

在线报名与上传视频:2022年5月11日0时至2022年6月1日0时。

网络投票:2022年6月1日0时至2022年6月10日24时。

专业评判:2022年6月11日至2022年6月20日。

成绩公示:2022年6月21日

申诉受理:2022年6月23日24时前。

成绩公告:2022年6月24日。

四、比赛项目

(一)个人项目

陈式太极拳竞赛套路

杨式太极拳竞赛套路

吴式太极拳竞赛套路

武式太极拳竞赛套路

孙式太极拳竞赛套路

二十四式简化太极拳

三十二式太极剑

四十二式太极拳竞赛套路

四十二式太极剑竞赛套路

太极扇

(二)集体项目

太极扇

太极(八法五步)

二十四式简化太极拳

五、比赛分组

(一)比赛设境内组、境外组(含港澳台地区)。

(二)年龄分组:

A 组:11 岁以下(含11岁)(2011 年1月1日之后出生);

B 组:12~17岁(2005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日出生);

C 组:18~39岁(198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出生);

D 组:40~59岁(1963年1月1日至1982年12月31日出生);

E 组:60岁以上(含60岁)(1962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三)集体项目分组:

1.境外组以项目分组。

2.境内组:

太极(八法五步)仅设置家庭组

太极扇、二十四式简化太极拳设置社区(街道)组、农村乡镇组、企事业单位组和其他组。

六、比赛办法

(一)每名运动员最多选报两拳一械和两个集体项目。集体项目上传的参赛视频中,太极(八法五步)必须以家庭为单位2人或2人以上共同演练,太极扇、二十四式太极拳必须是3人或3人以上共同演练,其他视频均不予线下评判。个人项目上传的参赛视频必须是个人独自演练的参加本次比赛的视频,其他视频均不予线下评判。

(二)观众通过中国武术协会官网、手机端和微信公众号在线投票,每位用户、每个IP 地址对每个视频,每天只能投3票,可为多个视频投票。境内观众只能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在线投票。

(三)对所有通过合规性检查,且符合规程要求的参赛视频,均予以线下评判。

(四)线下评判专业评判按照中国武术协会于2012年审定的《传统武术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执行,连续增加或减少或改变动作超过5个,不予评分。

(五)陈式、杨式、吴式、武式、孙式、二十四式简化太极拳、四十二式太极拳、三十二式太极剑、四十二式太极剑、太极(八法五步)均为原国家体委、武术研究院、中国武术协会审定的套路。

(六)完成套路时间

比赛套路完成时间为3~6 分钟。

(七)裁判长扣分

1.凡运动员完成套路时间不足或超出规定时间在5秒钟以内(含5秒钟),扣0.1分;不足或超出规定时间超过5秒钟,在10秒钟以内(含10秒钟),扣0.2分;不足或超出规定时间达10秒钟以上,扣0.3 分,最多扣0.3分。

(注:运动员由静止姿势开始肢体动作,计时开始;运动员完成全套动作后并步站立,计时结束。)

2.运动员未按规定套路顺序演练、增减或改变动作,每出现一次,均扣0.1分,累计扣分。

3.如运动员对参赛作品进行配乐,凡音乐中出现唱词(含说唱)者,扣0.1 分。

(八)得分相等的处理

得分相等时,网上得票数多者名次列前。

七、名次录取与奖励办法

(一)境内组和境外组分别录取。

(二)各项目男、女各年龄组别根据线下评判的成绩由高到低按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40%分别进行录取,10%为参与奖,授予电子证书。末尾数按四舍五入计算。

(三)设“网络人气奖”。各项目男、女各年龄组别根据网络得票数由高到低按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40%进行录取,授予电子证书,末尾数按四舍五入计算;投票数为0票者,不参与评奖,不授予电子证书。

(四)境内组和境外组均设“最高人气奖”,授予观众投票数最高者“最高人气奖”电子证书。

(五)比赛成绩、录取名单在中国武术协会中、英文官方网站分期发布,各组别男、女一等奖获得者的参赛视频在中国武术协会中、英文官方网站进行展播。

(六)赛事成绩公告后3天即可进入赛事官网,登录并下载、打印电子获奖证书。下载期限为1个月,之后证书下载端口关闭。

(七)各单项各年龄组别男、女参赛者不足3人(含3人),同项目相近年龄组别合并,男、女分别录取。

(八)个人项目参赛人数超过100人时,将通过电脑抽签分成两组,分组录取。

(九)参赛者可以获得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和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群体部颁发的参赛证书。

八、裁判员、仲裁委员会

邀请裁判员和仲裁进行线下评判和仲裁。裁判员、仲裁委员会选派和职责按照规则执行。

九、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范围与内容:仅限于裁判长对运动员的扣分,内容包括如下:

(1)裁判长对运动员完成套路时间不足或超出的扣分。

(2)裁判长对运动员未按规定套路顺序演练、增减或改变动作的扣分。

(3)裁判长对运动员配乐不符合规定的扣分。

2.程序及要求:如果运动员对裁判长对其本人的扣分内容有异议,该运动员必须在2022年6月23日24 时(北京时间)前在线提出申诉,同时缴付1000 元人民币(境外组200 美元)申诉费。一次申诉仅限一项内容。

(二)仲裁

1.仲裁委员会接受运动员的申诉,并及时做出裁决,如申诉理由成立,改变裁判结果,退回申诉费;如申诉理由不成立,则维持原判,不退申诉费。

2.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运动员必须服从仲裁委员会的最终裁决。

(三)对运动员“网络人气奖”录取奖项有异议的,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请拨打客服电话(010-64912172或010-67158866-876),非工作时间请发电子邮件至liangzh@sports.cn,经核准后理由成立的,予以更改。

十、报名

(一)报名方式

参赛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中国武术协会官网、手机端和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详见《第二届全球太极拳网络大赛参赛指引》。

(二)具体要求

1.完成注册后,必须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参赛作品,视频时间不能少于完成套路时间,否则不能完成提交。一人每项只能提交一次视频参赛,如同一项目提交多个视频将不予评分。

2. 集体项目各队队名与所报分组一致,名称要求在10个字以内,不允许出现世界、国际、中国、中华等字样。

3.上传视频须为不间断连续拍摄、无剪辑的高清或超高清视频,视频格式为mp4 或mov格式,视频文件大小建议在300MB以内。参赛视频须画面清晰,图像稳定。

4.视频必须为本次赛事专门拍摄视频,运动员在起势前,可通过语言介绍大赛名称、参赛项目,或用文字标识、背景、横幅等标识物表明视频录制用于此次比赛,若发现视频已用于其它赛事则不予评分。

5.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实,取消参赛者或参赛队参赛资格和此次比赛所有成绩。

6.禁止编辑参赛视频,否则视为作弊,不予评分。

7.视频录制的场景没有规定,室内、室外录制,专业地毯或其他场地录制均可。

8.参赛者须在所录制的镜像内清晰可见,且占据50%-70%的镜像。

9.参赛视频不得有较大噪音。

10.建议在不违反当地疫情防控政策的前提下不戴口罩。

11.请保证参赛视频光线充足,以便裁判准确地看清每一个动作。如果参赛视频中光线较暗,上传视频将不予受理。

12.请以横屏模式录制视频。录制视频时请使用三脚架,确保视频效果稳定。录制中,只允许镜头左右移动。相机镜头的高度需在拍摄者头部位置,并时刻保持参赛者在画面中。

13.参赛视频内容应包括演练前行抱拳礼、有起势和收势的完整套路、演练后行抱拳礼三个部分。但禁止以打招呼问候或其他形式拖延视频时间。

14.参赛运动员应着武术服,符合太极拳运动特点。

15.参赛作品严禁违背社会公德,严禁植入广告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像、图片、图标、旗帜、标语、文字、声音等。

(扫描二维码 下载并参赛)

十一、其他

(一)本赛事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二)中国武术协会负责对本赛事的监督和管理,有权对违反中国武术协会有关规定的参赛者做出取消参赛资格的决定。

(三)报名提交的参赛视频与比赛项目和视频要求不符,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四)参赛者刷票买票,将被封闭参赛账户。

(五)参赛者录制参赛视频须遵守本人所在地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演练和录制。

(六)本规程由中国武术协会负责解释。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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